午后,约了朋友在仲夏夜。感觉,哦,来得正是时候,墙上挂满了我喜欢的灌篮高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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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了墙上的灌篮高手照片给前辈,前辈说太喜欢了。现在灌篮高手很热。老板真会哦。

我说老板也是灌篮高手的粉丝。

前辈说,看得出。

老板请了我一个亲手做的Guiness龙眼布丁。

朋友到的时候,问我灌篮高手其实为什么吸引你?

我说,因为我中学时期也爱打篮球。这作品仿佛就是为篮球发烧友而做的漫画。

灌篮高手真正吸引我的地方应该就是那种未知的尝试,究竟可以把一个人带到多远。

是的,中学时期,我就是欠了很多的勇敢。很多事情我都很喜欢,很想试,但是在家人的冷水底下,我什么都没有做成。我甚至找不到自己有什么专长。所以我很像知道一样充满瑕疵的樱木花道,究竟可以因为一个傻劲,一股热情去到多远。

在那个年代的樱木花道给了我们一个希望,经过不断的尝试和努力,他突破了原本门外汉的角色。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吧。

那时连混混一样的同学也能一起躺在草地上看灌篮高手,可见的这本作品帮多少不相关的人破了大冰,大家排排坐,看灌篮高手。

那成了我们青春年少的记忆和故事。这一幕就有点像《25。21》里的希渡和明星剑击选手同事抢着《浪漫满屋》漫画的场景一样。

我因为灌篮高手而和超群做了朋友。超群那时就是学校的混混。以前经常作弄我,所以我很不喜欢他。但是因为灌篮高手我们和解了。因为有几本灌篮高手是他买的,有一部分是慧芬学姐买的。为了看完接下去的几本,我忍着对他的不喜欢。然后后来他就跟大家说,我和他是一gang,在学校他和马来同学吵架的被处罚,被训导主任问话时他会要求我帮他做翻译。然后我就跟他当上了朋友。要考PMR的时候,他找过我帮他解释一点我知道的课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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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听我说完灌篮高手的故事,也对灌篮高手产生了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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