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我是抱着这种心态工作的。

如果一间公司要我说谎,我会辞职。

如果有一天,我发现我必须靠欺骗来换取每月多一点的收入,我也会辞职。

如果一间一间公司要员工拍马屁才能通过试用期,那我也会辞职。

如果一间公司的上司或事管理层喜欢用羞辱性的言语,理所当然的觉得,你要做就留,不做就走。我会毫不犹豫的走。不对那间公司继续留恋。

在生活里,我也有可以委屈求全的时候,但是有的状况我不会忍。其中一个原因是抵触我的原则底限,另外一个就是长远的前途问题。管理层的处理事物能力和手法,和底下的人的生存和未来有着息息相关的关系。如果管理层只要找会拍马屁,却没有什么工作能力的庸才。长远来说庸才只会消耗有工作能力的人。管理层用人也不是很精明,那留下来也是没有什么前途的。

昨天和lucinda一起去吃午餐,讨论了关于一些工作上,有些人会骗OT,overclaim一些东西。我说如果要我这么做的话,我真的会毫不犹豫的辞职。我不能接受这样的自己。这是我自己原则的底限。

Lucinda说,有的人工钱太少,会接受这样的事。

我说,我的工钱也很少,以前更少。但是我知道这不是生存下去的方式。路只有越走越窄。我会情愿花时间再去学习别的东西,准备随时在转换跑道。东家不打,打西家。我想要有尊严的生活。拿我自己该拿,如果一间公司给不到我,我就会离开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粗线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