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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的某一天所看的电视节目,对于那个节目内容记忆犹新,上youtube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短片。

对于那句有过之而不及印象深刻,几乎看傻眼了!

Monday, June 05, 2006

有过之而不及

前天下午一个人在家闲来无事便扭开电视机,
看到了凤凰精选的节目。
有个女人丈夫有了外遇,常常用手机联络。
却因不熟悉手机功能而轻而易举的被太太揭穿了。
那位太太在接受访问是这么表示:
“我知道我偷听丈夫的私隐是很过分,可是和他所犯的错比较,
我所犯的错可以说是有过之而不及。
我真是不能理解怎么有人翻了错之后还能明目张胆、理直气壮的来责备人?”
那女人看起来满看得开的,但怎么说她也只是个女人。

第二个故事说的是一个被误诊有精神病的中年男子,原本有大好前程的,
却因一次误诊搞得好好的一个人的关在精神病院,过精神病患者的生活。
关在一个像牢狱一样的小小空间,没有人来探访,没有任何人和他说话,
对这四面墙他几乎患上了精神病,连吃饭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,
得坐在地上吃,没有汤匙,只能用手。
他受访时双眼通红,眼泪几乎流了出来。
他表示:“很多人告诉我,我可以去告那个医生讨回公道,
就因为一个误诊毁了我的大好前程。即使告了又怎样?
我所失去的是否就真的能回到我身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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